我院2023年推荐选拔“硕博连读”“申请考核”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时间:2023-04-04 00:00:00 作者: 点击:

根据《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、硕博连读、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》(长大研〔2021〕196号)的要求和相关精神,现将我院2023年推荐选拔“硕博连读”“申请考核”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选拔范围

推荐选拔的学生基本条件要符合《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、硕博连读、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》(附件1)中有关要求。

二、申请程序

1.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长安大学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或《长安大学以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3)以及相关支撑材料;

2.硕博连读生申请资格由学院审核,申请考核生申请材料由学院初审,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,符合申请资格者,由学院组织考核和复试;

3.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4月24日后登陆学信网进行网上报名,并打印报名信息简表;

4.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提交报考2023年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1.报名和材料提交

1)报名时间:2023年4月10日9:00-17:00

2)报名地点:渭水校区yl6809永利官网三楼301办公室(王薇鸿)

3)报名材料:

①硕博连读考生提交《长安大学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;其它材料待录取后补齐。

②申请考核考生提交《长安大学以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3)中填表说明中规定的报名材料。

校外考生可将《长安大学以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3)中填表说明中规定的报名材料(包括无不及格成绩证明,以及“成绩排名/专业人数”证明)于4月10日前寄至yl6809永利官网301办公室。

邮寄地址:长安大学渭水校区yl6809永利官网301办公室,王薇鸿收

联系电话:029-82334543

2.复试时间:2023年4月11-12日

复试方式采取线下复试形式,复试具体安排稍后通知。复试内容:思想道德品质、外语能力、专业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。

3.复试录取

复试结束后,即公布录取结果。

4.拟录取考生登录学信网报名:2023年4月24-26日

四、体检须知

1.体检医院:考生自行选择1、三级医院或2、长安大学校医院;

2.体检要求:体检前不要进食,并将体检结果(含肝功化验单)送各学院。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,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,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,否则体检无效;

3.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,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1.无指导教师接收者不予录取;

2.考生报名材料统一交学院,由学院统一上报研究生院研招办;

3.上述提及的附件,请至

https://yzb.chd.edu.cn/2023/0403/c2770a228590/page.htm下载;

4.未尽事宜由yl6809永利官网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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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4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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